民营经济促进法施行
资产评估行业迎来转型升级新机遇
编者按:
《中国会计报》于6月27日推出了<民营经济促进法施行:资产评估行业迎来转型升级新机遇>特刊,北京坤元至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董事长胡劲为接受了该特刊记者的采访。以下为特刊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的施行,标志着我国民营经济发展从以往的“政策驱动”向“法治引领”方向转变,在我国民营经济发展史上无疑具有非常重要的里程碑意义。
业内人士均表示,该法的实施既是对民营经济的法治护航,也是资产评估行业转型升级的“催化剂”。随着法律的落地,资产评估行业将成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智囊,在破解融资难题、优化资源配置中彰显专业价值,推动法治保障与行业发展的良性循环。
评估行业的多维机遇
“民营经济促进法在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同等受到法律保护等方面作出针对性制度安排,以法治的稳定性增强发展的确定性,为资产评估行业创造系统性机遇,深刻影响行业发展环境,并拓宽业务发展边界。”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高级研发经理姚青思说。
她介绍,一方面,强化资产评估机构权益保障。如该法第六十七条明确禁止拖欠民营经济组织账款,评估机构可依法维护自身权益,要求委托人依法履行合同付款义务。大型企业拖欠中小民营经济组织账款的也需“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另一方面,优化资产评估行业营商环境。第十五条打击招投标的区域壁垒或不合理准入限制,从制度层面为评估行业构建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第五十条规范监管行为和方式,减少随意抽查、重复检查等扰企行为,有效降低评估机构制度性交易成本,为机构营造出可预期、更公平的营商环境。
此外,拓宽资产评估业务边界,比如,推动民企参与国家重大战略和重大工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应用推广、数据要素市场建设、跨境投资等,催生知识产权评估、数据资产估值、跨境并购评估等需求,评估行业从“价值衡量者”向“融资解决方案设计者”转型。
北京坤元至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董事长胡劲为也表示,该法从国家战略和政策引导层面,为民企投资拓宽领域,也为行业创造新的业务发展机遇。
他介绍称,一是战略性新兴产业评估需求增长。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等领域企业的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评估需求激增,需不断创新评估方法或技术手段,为企业融资、股权交易、并购重组等提供价值参考。
二是未来产业评估业务开拓。量子信息、脑科学、元宇宙等领域出现虚拟资产、数字土地、虚拟IP等新型评估标的,要结合区块链存证数据、场景应用价值等构建全新评估模型。
三是基础设施投资评估范式升级。民企参与高铁、新基建等重大工程以及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涉及特许经营权、固定资产与软件资产组合、算力资产等复杂的评估对象,评估机构需引入全生命周期成本法、收入分成法等对项目进行综合评估,并审查相关协议条款,规避政策风险。
四是传统产业升级改造评估服务延伸。工业互联网改造涉及硬件、软件、数据资产等多维度评估,绿色改造则需量化碳资产价值、绿色信贷优惠、政府补贴等,评估机构可围绕企业数字化、绿色化转型提供从改造方案评估到改造成果价值认定的全流程服务。
五是“评估+咨询”一体化服务需求增长。民企参与国家重大战略和工程需合规咨询、风险预警等增值服务,评估机构可提供全方位解决方案。
六是全生命周期评估服务市场扩大。针对重大工程投资项目,从可行性研究到运营阶段的持续评估需求,将形成稳定业务来源。
评估行业价值升级
资产评估行业不仅是民企实现资产价值最大化的工具之一,更是其优化资源配置、解决融资难题、推动转型升级的重要手段。
胡劲为表示,资产评估能够降低民企交易成本。独立、专业的评估报告可减少信息不对称,提升其在融资、并购中的议价能力,降低交易摩擦成本。高信用度评估报告能够帮助民企提升抵押物价值认可度,拓宽融资渠道。支持民企合规经营,为税务申报、资产入账、法律诉讼等场景提供合规价值依据,降低民企法律风险。通过客观评估资产价值,辅助民企科学决策投资、剥离低效资产,优化资源配置。
民营经济促进法为提升民营企业资产估值的稳定性和准确性提供坚实的制度基础。姚青思举例称,该法通过要求金融机构开发和提供适配民营经济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等多项举措加大对民企融资支持力度,有助于缓解民企因融资难、融资贵而被迫“贱卖资产”的压力,使资产估值更能反映其内在价值。此外,明确禁止政府部门、国有企业及大型企业以非正当理由拖延支付账款,并特别规定不得约定“背靠背”等不公平支付条款,有效保障中小民企现金流健康,避免其因资金链紧张而在资产处置或并购重组中处于不利地位,被迫接受低估报价。
又如,第六十二条强调查封、扣押、冻结财产时需严格区分合法财产与涉案财物,禁止超范围冻结。这一规定减少因司法程序不当对民营企业资产流动性的冲击,稳定市场对民营企业资产价值的预期。在重组过程中,评估机构可基于更稳定的资产状态进行估值,避免因资产权属争议导致估值波动。
她进一步表示,为在资产评估过程中保障民企公平竞争、权益保护,要坚持独立、客观、公正原则。评估人员在服务民企时,要避免刻意低估民营资产价值,损害民营企业融资能力;避免过度迎合客户诉求,出具虚假报告。尤其在国有资产与民营资产交易评估中,必须坚守价值中立原则。
同时,要建立健全质量控制体系,明确评估人员回避机制。若评估人员与委托人或者其他相关当事人及评估对象存在利害关系,必须主动回避;细化从资料收集、现场勘查、价值估算到报告出具等每个环节的操作流程要求,并注意评估过程全程留痕;设立多级审核制度,对评估报告进行严格审核把关。严格履行保密义务,对评估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等予以保护。
优化服务流程与质量
胡劲为表示,面对新机遇,评估机构需不断优化评估服务流程和质量,比如,将法律合规嵌入流程,前置法律尽调,评估前核查资产权属、抵押状态等法律瑕疵,避免报告失效;针对专利等复杂资产引入法律专家协作。
又如,构建民企专属评估模型,动态修正信用风险,将企业信用评级纳入抵押物估值调整系数;对科创企业采用收益法时,量化政策红利对现金流的影响。
再如,技术赋能提质增效,利用AI(人工智能)批量分析产权登记、行业交易数据,提升不动产评估效率;评估报告上链固化流程痕迹,增强公信力并满足司法取证要求。全周期服务延伸,提供前置咨询(如评估范围界定、资料清单梳理界定)和后评价机制(如对并购重组项目开展1年后复评,检验原评估结论的合理性),积累行业数据。
姚青思认为,评估机构需把握政策机遇,顺应法律趋势,从合规管理、专业能力、人才队伍、数字化转型、服务模式等多维度系统性提升竞争力。
其中,在专业能力方面,随着数据资产入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碳交易市场扩容等政策落地,评估机构需加强对数据资产评估模型、知识产权价值评估体系、碳资产市场定价机制等的创新研究,不仅要强化对成本法、收益法、市场法等传统评估方法在新兴资产评估领域的创新应用,还要探索融合多学科知识的新型估值技术路径与方法论体系,推动行业更新完善技术规范体系。
在人才队伍方面,评估机构可与高校、科研机构合作,建立产学研协同育人机制,强化对复合型、创新型人才的培养。例如,与财经院校合作开设数据资产、碳资产评估方向的研究生课程,定向培养复合型人才;引进具有信息技术、环境科学等专业背景的人才,充实评估团队。
在数字化转型方面,评估机构要积极拥抱大数据,借助数字化技术,搭建智能评估服务平台。如通过大数据分析,整合行业数据资源,为评估提供更丰富的数据支持;引入AI估值模型,运用人工智能算法,实现评估模型的自动化运行,提高评估效率与准确性;搭建智能作业平台,推动评估流程标准化、自动化,实现评估报告电子化、数据处理智能化等。
在差异化发展方面,大型机构可着眼技术引领、新兴领域布局以及国际化业务拓展,加强评估前沿领域核心竞争力;中小机构可发挥灵活性,深耕区域化、特色化服务,实现差异化生存。评估机构要积极向“评估+咨询”模式转型股票配资平台软件,为民企提供一站式综合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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